| 補習雙方之關係 |
| 1. |
「本中心」指「文藝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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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此登記表格只適用於補習仲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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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由於導師是以獨立聘約形式進行補習服務,因此導師與家長之間不存在任何「僱佣關係」,本中心的角色為促成雙方達成補間不存在任何「僱佣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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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本中心祗為家長學生提供一個尋找補習導師的渠道,家長和學生本身亦應小心挑選導師,本中心不會對於本網站登記的導師的行為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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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本中心會定期致電學生或其家長,詢問補習情況及意見,然後向負責導師反映,以協助導師更能給予學生適當的輔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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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長及學生應注意事項 |
| 1. |
本中心為家長和學生提供的服務是完全免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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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家長可免費無限次更換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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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家長 / 學生在線上登記後,本中心會盡快致電家長 / 學生核對各項資料無誤後才協助家長學生找尋適當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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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任何不滿或關於導師投訴,例如遲到、早退等情況,均可致電本公司直接與職員聯絡,以便跟進或更換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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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若家長想取消或更改當天補習時間,需於充分時間(約兩個工作天或以前)通知本公司或直接通知導師,切勿於補習前幾分鐘才致電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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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本中心有權隨時修改本服務條款而無需作出事前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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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長 / 登記人責任 |
| 1. |
除了在已協定的時間外,如家長/學生於首兩星期內需要更改或 增加補習時間,必須知會本站/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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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若果家長於首兩星期內取消補習,除非經本中心再次介紹,否則學生及家長,必須承諾在三個月之內不能再次僱用該導師以提供相同或相似的補習服務。若發現此等情況,本中心必從正常之法律途徑追討費用及其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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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第486章關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閣下資料將絕對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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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當你表示同意及遵守這份合約,這代表你能夠理解這份合約的 內容及有正常的判斷力去作出決定。若果你不同意本中心之守則,請不要登記使用該項服務。本中心有權停止提供服務給任何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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