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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藝教育與導師合約內容

為使文藝教育導師能充分理解本公司的收費制度,特設本頁清楚介紹各種準則及衡量收費的標準,希望導師會員在申請或接納個案前,務必清晰其權利、責任和義務。

本公司對導師的一般收費如下 :

        若學生取消補習,導師必須24小時內電郵通知我們,家長通知並不接納

       

            以下是導師新收費表

項目說明

 費用 (HKD)(6)

 付費期限

a)加入成為會員

             免費

       不適用

b)接收短訊提示

             免費

         不適用

c)口頭承諾確認個案放棄個案(2)

             免費

       不適用

d)口頭承諾確認普通話個案(1)(2)

 首三星期協議堂數之全部學費

協議堂數最後上課日(6)

e)口頭承諾確認鋼琴、任何樂器、樂理、有關音樂事宜(1)(2)

            56天內5

 31天內繳付3堂,首56天需繳付全數5(6)

f) 口頭承諾確認一般補習個案 (1)(2) (包括已開始及未開始)

  2星期協議堂數之全數學  (最少三堂收費)

 協議堂數最後上課日(6)

g)口頭承諾以上(d),(e),(f)點確認個案放棄個案(8)(10)

A)仍未開始上首課:費用為$300及必須填妥取消表格(適用於補習開始前起計48小時確認)  
B)
仍未開始上首課:費用為原行政費(適用於補習開始起計前48小時確認)
已上首課:費用為原行政費用

  確認個案取消3天內

h)頭版導師

           尚未啟用

       不適用

i)任何原因失約、失責行為致個案取消(3)(4)

             原行政費用 + $300

      確認個案取消3天內

j)個案開始後家長終止服務(7)  

兩周內終止:已上堂數一半學費+$300(不論任何原因)及必須填妥家長終止補習表格
兩周後終止:仍為全數行政費用(9)   

     確認個案終止3天內
        
或議定日期

k)私自轉讓個案予第三者 原行政費用 + $300  確認個案取消3天內
l)私下與家長/學生更動堂數或時間 而導致補習被終止
               原行政費用             原議定日期

m)逾期繳款超逾3天或以上(5)      

 原行政費用 + $300附加費用

                    盡快
請參考最新消息第7項

n)導師與家長/學生串同欺騙
所衍生之特殊情況

原行政費用 + $1500
請參考最新消息第7項  

      確認個案終止3天內

*如導師在個案最後確認前決定放棄個案,其會藉有可能會被置於黑名單內。

備註:
(1)確認個案指文藝教育職員與導師電話對話表明個案已確認(confirm)/無問題/好/已確認/ok等字眼,本公司將會收取首兩星期原定協議堂數之全數補習費作為介紹補習的費用,由家長在補習首天起計算  (不論導師或學生在兩星期因任何原因請假或原定補習時間問題)。學生或導師因任何理由缺課而導致首兩星期內上課日數減少兩星期內上課日數減少, 例如公眾假期、病假等,本公司只將會收取第三星期及以後之星期之補習費用,直到完成原定首兩星期之補習堂數及順延繳費日期而不會減收任何費用。本公司是以電話當中協議堂數計算,任何減少補習日數並不會收取較少之費用,只會延遲繳費日期。導師若因生病而家長終止補習亦需繳付全數之費用。 

請注意:兩星期計算之費用只是參考計算之方法,並不是以實際情況計算

  (普通話側三星期已上堂數之一半及鋼琴/樂器/樂理側首5堂。)
(2)文藝教育會將部分或全部導師與本中心職員之電話對話內容錄音,所以在對話當中亦算是合約一部份。若口頭承諾確認補習,即代表閣下同意替本公司安排之學生提供補習服務(同意意思是指時間、地點、薪金、學生年級都滿意及沒有任何問題),閣下亦應該有責任替學生完成學生要求之補習服務(有責任意思是指不會遲到、早退、任何完因之請假包括生病 或 任何原因在學生考試前一個月不再替學生補習或任何原因構成家長/學生負面影響),若因上述任何情況而導致學生終止補習,亦需繳付原議兩星期內補習日數之全數薪金。
(3)任何原因是包括生病或任何意外所致失約,均須付$300附加費用。
(4)失責行為包括失約、遲到、失責、提供失實履歷或未能在上課第一堂提供學歷証明、在學生考試或測驗前一個月取消補習、未經本公司許可將補習個案轉介至其他朋友或同學補習、更改或經常更改上課日期時間等。
(5)繳費後必須上網確認,如未能提供有效收條證明已付費,將視為拖欠費用,款項會加收$300附加費用。此費用包括口頭承諾取消費用。
(6)收費詳情會以電郵賬單通知,導師可以銀行轉賬、現金存入或支票付費;另導師亦可登入網站查看覆本資料。本中心職員會在確認補習後及導師一個最後繳費日期,如導師在繳費日期前一星期仍未收到賬單,必須要電郵致電通知我們。所有費用以港幣為單位。如以支票付款,台頭請寫上「Art Education Centre」。本公司匯豐銀行戶口:116-778135-001
(7)只適用一般補習、普通話。如有關鋼琴、音樂教學事宜則56天內已上堂數之一半。
(8)即使未得到學生聯絡資料。
(9)普通話側三星期己上堂數之一半及鋼琴/樂器/樂理側首56天已上堂數之一半。被取消補習個案必須當天起計24小時內通知我們,家長通知並不接納,否則需繳款全數。
(10)取消已接納個案不適用於首堂補習起計前48小時內,否則以原定補習日數計算費用。

計算行政費

一般補習個案

1.學生一星期補2日1.5hrs,每小時$70

計算方法為:2日 x 2星期 x 1.5hrs x $70 = $420 [ 行政費用為$420 ]

2.學生一星期補1日1.5hrs,每小時$70

計算方法為:1日 x 首3堂 x 1.5hrs x $70 = $315 [ 行政費用為$315 ]

 

普通話個案

    每星期一日 1.5 hrs,每小時$150

計算方法為:1日 x 3星期 x 1.5hrs x $150 = $675 [ 行政費用為$675 ]

教琴個案

每星期一日 45mins,$120/45 分鐘

計算方法為:1日 x 5堂 x 120/ 45分鐘 = $600 [ 行政費用為$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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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約條款                  

 1. 本站」是指「http://www.art-tutor.com」網站
2. 「 導師/家長/文藝教育三方關係 」指導師與家長之關係為服務合作關係,其間只為獨立合作聘約,並不存在僱傭關係;導師與此網站亦只存在服務提供者與服務使用者之關係,雙方沒有任何僱傭關係 ,服務亦與「職業介紹」完全無關
3. 登記資料」是指包括你登記成為導師時的個人資料、使用本站服務時所提供的任何資訊(包括檔案),以及所有你發出的電郵內容
4. 本站內所列出的任何規則或指示都屬於會員合約的一部份,會員亦須格守。
5. 本站有權向會員收取任何種類的服務費用。會員必須留意所使用的服務是否免費,而我們亦會清楚的列明費用資料。所有收費是以港幣作為單位,除非另行通知。
6. 導師如沒有提供正確資料,或因沒有提供正確資料而導師個案服務被終止,文藝教育可以拒絕為其提供服務,亦有可以收取所衍生之行政費用
7. 導師須於文藝教育指定日期或以前繳付所需費用,其收費方式及徵費辦法已列於收費說明上。 所有逾期未繳付之費用,本站保留一切法律追究及追討一切賠償的權利。
8. 使用服務中收費列於「導師收費說明」中,而該收費說明乃已納入本合約中,視為構成合約的一部份。文藝教育保留隨時更改有關收費的權利。所有用戶必須於每次使用服務前查核收費表。
9. 導師如被證實,或文藝教育認為或發現導師極有可能與家長或學生串聯進行任何欺騙行為 (虛報資料登記/行騙/與學生或家長串聯行騙),包括在導師仍然為家長或學生提供有關服務之時,其任何一方向文藝教育謊報服務經已終止,文藝教育會立即終止有關導師的會員資格,並要求有關人士於五天內清繳有關全部費用;即使其後家長或學生決定終止有關人士之服務,有關人士仍須繳付全數服務費用。文藝教育會保留一切刑事及民事追究之權利,並不會容忍任何欺騙行為出現。
10. 你必須對你的「登記資料」負責,而本站只是一個被動的資料收集及傳送中介。「登記資料」必須合乎道德,並須保證沒有觸犯任何法律,不含有暴力、色情成份及粗言穢語,以及不可包含任何侵犯私隱權或帶有歧視的成份的內容。若本站認為你的「登記資料」會對任何人或機構造成負面影響,本站將會保留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本站更有權停止顯示你的「登記資料」予所有有權限之查閱者(包括其本人)和因此而永久刪除你的會籍。

 

11. 你同意授權本站利用你的「登記資料」作為本站的宣傳之用,而不受任何法例所限制。你亦同意本站在必要時候局部或全部顯示「登記資料」,而不受任何版權法例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限制。
12. 你同意不會使用任何工具、軟件或程序干擾本站伺服器的正常運作,更不會故意、有計劃地令本站的系統負荷過重。同時,你必須妥善保管會員登入名稱和密碼,免致讓其他人盜用你的戶口。
13. 你不可以傳播任何電腦病毒或有破壞性的程式給本站和本站的所有會員。
14. 若你有違反這份會員合約的行為,本站有權終止你的戶口及停止提供服務。本站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
15. 你同意不會追究因本站系統失靈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本站會盡力維持系統的可靠性,並保持良好的效率。
16. 你不可利用任何本站的服務作出非法或不道德的行為。
17.  

除非特別聲明,所有通知均以電子郵件或電話形式發出,及就用戶而言,倘通知已透過用戶於登記時向文藝教育提供的除電郵地址或其他由該用戶指定的電郵地址或透過在此網站張貼通知,則已被視作發出通知。會員會定期接收本站以各種形式,包括電郵、郵寄等會訊,如希望不再接收,必須之前電郵通知我們,我們在處理會回覆確實;日後會員如需要再次接收,必須再行電郵通知我們。本站擁有這份會員合約的最終解釋權。

 

18 任何一方取消補習後,除非經文藝教育再次介紹,否則導師必須承諾在半年之內不能向該學生提供相同或相似的補習服務。若發現導師未有繳付行政費用而為該學生提供補習服務之情況,本公司必從正常之法律途徑追討其行政費及附加費$1500,另外亦保留收取文件送遞、賬單、蒐集證據之所有費用。無論於文藝教育提供介紹前或後而經其他任何途徑獲得該學生之介紹或與學生直接接洽情況下,導師亦不能為該學生提供補習服務。而於任何情況下,若導師為該學生提供相同或相似的補習服務而沒有經書面通知本公司,即時需要繳付上述之所有費用。
19. 本站保留隨時增刪本合約的一切權利,而不會事先通知會員;會員必須隨時翻看本合約資料,以確保清楚最新的會員約束條款。
20. 此合約暫時只備中文版本。日後如有英文版本,中、英文本如有歧異,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21. 當你表示同意及遵守這份會員合約,這代表你能夠理解這份會員合約的內容及有正常的判斷力去作出決定。若果你認為使用本站的服務有可能觸犯你所處地方的法律,請不要使用該項服務。本站有權停止提供服務給任何會員。文藝教育保留拒絕任何人士申請成為會員或終止任何人士之會員資格而不作任何解釋之權利。

 

以下為解釋文藝教育網站內所用之特別辭彙定義:

個案確認(confirm)/接受個案

文藝教育職員如在電話對話中表明「個案已經confirm/確認/ok/無問題/好等字眼」,導師仍可在該最後確認的電話中表明不接受個案,導師將毋須承擔任何責任。如導師沒有反對,文藝教育職員會在該電話內容中提及補習之詳細資料及給予學生聯絡資料,在導師聯絡學生或家長後,必須致電回負責職員,如15分鐘內沒有回覆,則補習被確認,導師亦需繳付補習費用之全數。如導師之前未曾接受過本公司個案,文藝教育職員會與導師核對一次電郵地址,確保無誤之後,最後會要求導師抄下負責職員的電話號碼,方便隨時聯絡。

電話結束以後的一刻開始,個案已被視為「已確認/confirm/已接受/已接納」,即使導師馬上致電文藝教育職員要求取消補習,文藝教育仍會收取$300作為取消補習之行政費用。請注意,文藝教育職員的辦公時間有別,導師如有需要,可向職員查詢其辦公時間,方便聯絡;導師不得以「未能隨時致電職員」為由拒絕補習。

全科/all

全科即是該級別之全級常規科目,小學科目則為「中文、英文、數學、常識」,中學科目則需按個別學校情況而定。另功課輔導即等同全科補習。如學生有普通話之科目,本公司會列明。

導師/家長/文藝教育三方之關係釐清

本公司不會以職業介紹形式向導師提供任何雇傭轉介服務 與導師沒有任何『雇主與雇員』關係,所有導師與學生之間的關係只是「獨立聘約合作關係」。所有導師是自雇人士身份,家長不會為導師供強積金。本公司收取導師費用是合法及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約束及保障,文藝教育的服務與「職業介紹」完全無關。

會員合約

文藝教育網站(www.art-tutor.com)的任何一部分所示指引、內容、條款、說明及電話對話內容,均為會員合約之一部分,所有已登記會員必須恪守。本公司有權依據合約收取費用,成功登記即代表導師同意所有條款。

公司商業註冊及對不法行為之追究

文藝教育是一間政府註冊公司,為確保註冊號碼不被不法之徒使用為犯案,本公司絕不會向任何人等提供登記証號碼。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對綱上行業/電貿(e-commerce)的規管及法律行駛,網際商業與其他實業皆受到相同法律之約束及保障。因此,導師於網上登記,在法律上與實體合約無異,導師虛報資料登記/行騙/與學生或家長串聯行騙,將會被視作犯罪行為,本公司會交予警方處理。文藝教育決不會因為導師年輕或對法律認知不足而不作追究。

本公司絕不容忍導師此等違法行為,導師登記時的IP及日後每一個動作的IP亦將被紀錄下來,文藝教育亦會在有需要時把曾與導師交談的內容錄音備份,有需要時會以該等資訊舉證。導師請勿因一時貪念致前途盡毀。

特選/黑名單制度

特選導師
文藝教育於二零零五年二月開始實施特選/黑名單制度:
導師如獲以上之準時入款紀錄,即可成為「特選導師」,並可優先獲得個案,其搜尋位置亦會出現於職員搜索時的最高位置。成為「特選導師」,其可以更容易獲得職員揀選,接案機會大大提高,部分「特選導師」更成為全職導師,短短一個月內獲得數個以上個案。

黑名單制度
有誠信的導師是文藝教育最寶貴的資產,我們願意和有誠信、負責任、準時付款的導師保持良好及長遠的合作關係;然而導師在下列情況下會被列入黑名單:

(一)無理延遲繳付行政費用,其時間超過10天而沒有合理解釋
(二)態度惡劣,接受個案前後經常miss call 及沒有致電回覆
(三)被發現登記假資料/重複登記而資料有出入
(四)不願意提供住宅電話或詳細住址(宿舍地址及電話恕不接受)
(五)無故失約後,超過十天未有繳付$300行政費用
(六)多次被家長取消補習/減少原有補習日數
(七)與家長提出欺騙手段,以至繳付較少的行政費用
(八)超過7天不接聽信託部(Credit Control)的電話,而且仍然未有繳付行政費用

我們不會公佈黑名單資料,然而被列入黑名單之導師將不會再獲得任何補習案子。

如果導師會員對收費還有什麼疑問,歡迎隨時聯繫我們

導師補習流程
1.導師於網上登記戶口後 , 需自行申請補習。閣下可按地區、時薪及學生年級等作出選擇。
2.一經申請後 , 如學生或家長選中閣下 , 本中心將致電通知補習事宜。
3.一經落實後 , 本中心會提供學生資料。
4.閣下須準時出席 , 並於首次補習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及有關學歷 , 以供學生或家長核對。
5.閣下首兩星期將不獲發任何薪金。

如閣下於首兩星期內自行取消補習 ,將不獲發任何薪金 ,只需繳付所有原定補習日數學費之介紹費及$300行政費,不需進行額外賠償。
                       閣下在同意本公司條款之前,請詳細考慮條款是否適合。

嚴正聲明:
如提供失實個人資料以逃避繳付行政費用將
報警處理
並且不作預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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